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公告
为助力乡村振兴,确保集体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经沙雅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沙雅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地窖出租在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s://akesu.nongjiao.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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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沙雅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地窖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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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
沙雅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沃吐孜鲁克村加油站旁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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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 |
东至 |
加油站 |
西至 |
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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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
马路 |
北至 |
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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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面积 |
地窖450㎡,院子3750㎡ |
资产性质 |
村集体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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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使用现状 |
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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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其它 |
流转底价 |
3.5万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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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期限 |
3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8年4月1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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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4月1日前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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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标的用途 |
存储蔬菜,水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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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2万元并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成功报名两个条件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2)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或一年一付,首年度流转款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缴纳,其余每期应于每年4月1日前缴纳。 3.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原受让人及转出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5.未经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6.取得最终成交资格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向农交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1万元,受让方在流转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风险保障金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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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
1.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3.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4.受让方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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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 |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阿伊古丽(13779789289)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钟俊贤(18699799061)
沙雅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