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流转公告
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阿瓦提县天宏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阿瓦提县三河镇托斯木库力村519.07亩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在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s://akesu.nongjiao.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阿瓦提县三河镇托斯木库力村519.07亩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 | ||||
标的位置 |
阿瓦提县三河镇托斯木库力村 | ||||
四至范围 |
东至 |
埂子 |
西至 |
水渠 | |
南至 |
土路 |
北至 |
土路 | ||
标的使用现状 |
空地 | ||||
标的面积 |
519.07亩 (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国有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承包 |
流转底价 |
151 元/亩/年 | ||
流转期限 |
20年,自2026年 1 月 1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止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国有农用地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 50 万元、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035 5701 0411 1111 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竞拍保证金使用的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1)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或一年一付,首年度流转款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缴纳,其余每期应于每年 / 月 / 日前缴纳。 3.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4.此标的电配套设施齐全,道路畅通,水源灌溉问题需受让方自行解决。 5.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6.受让方每年须承担30%种植粮食任务(粮食作物只指玉米和小麦),具体根据各乡镇属地管理原则开展。 7.受让方须另行支付519.07亩土地评估费5700元;土地评估费于成交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支付。 (1)土地评估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尚誉资产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 账户号码:8521 3001 2010 1104 60800 开户银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街支行 (2)受让方缴纳土地评估费,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土地评估费”。 8.受让方每年须另行支付土地承包管理费,根据四个阶段划分,每个阶段为5年。第1-5年(土地改良期):免收土地承包管理费;第6-10年:按照250元/亩/年缴纳;第11-15年:按照300元/亩/年缴纳;第16-20年:按照350元/亩/年缴纳。土地承包管理费按年缴纳,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年度土地承包管理费。 9.“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存在差额,实际勘测后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竞得标的后,转出方的土地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阿瓦提县农交中心账户。 11.公职人员(含退休干部)不得参与竞拍。 12.受让方竞得标的后,所发生与土地相关的纠纷、信访事件以及法律诉讼案件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重要提醒 |
1.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3.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4.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5.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公告时间 |
2025年 8 月 8 日至2025年8月18日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米会敏(15909975306)
阿瓦提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8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