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流转公告
为响应政府号召,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 拜城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拜城县赛里木镇2村的282.21 亩国有土地转包 项目在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s://akesu.nongjiao.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拜城县赛里木镇2村的282.21 亩国有土地转包 | ||||
标的位置 |
拜城县赛里木镇2村 | ||||
四至范围 |
东至 |
耕地 |
西至 |
耕地 | |
南至 |
耕地 |
北至 |
耕地 | ||
标的使用现状 |
空地 | ||||
标的面积 |
282.21亩 |
土地性质 |
后备耕地 | ||
流转方式 |
☑转包 □入股 □ |
流转底价 |
100元/亩/年 | ||
流转期限 |
30年,自2025年4月7日起至2054年12月31日止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农作物种植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 5 万元并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成功报名两个条件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2 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或一年一付,分期付款具体时间:自受让方成交之日起收费标准为成交单价,此后每三年收费标准在成交单价的基础上增加50元/亩/年。于前一年度的11月30日之前支付土地价款。 3.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及日期:按照相关部门时间要求。 4.未经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5.取得最终成交资格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向农交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2万元,受让方在流转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风险保障金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 | ||||
重要提醒 |
1.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3.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4.受让方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4月 9日至 2025年 4月 15日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张琛玉(19317616612)
拜城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