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集体经营性资产流转公告
为助力乡村振兴,确保集体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经 拜城县布隆乡阿克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拜城县布隆乡阿克墩村28㎡商铺出租 项目在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s://akesu.nongjiao.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
拜城县布隆乡阿克墩村28㎡商铺出租 | ||||
标的位置 |
拜城县布隆乡阿克墩村 | ||||
四至范围 |
东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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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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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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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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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面积 |
28㎡ |
标的性质 |
商铺 | ||
标的使用现状 |
门面房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4032 元/年 | ||
流转期限 |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门面房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 500元并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成功报名两个条件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2 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或一年一付,首年度流转款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缴纳,其余每期应于每年 1 月 15 日前缴纳。 3.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4.原受让人及转出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年 3 月 6日至 2025年 3 月 12 日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9317616612(张琛玉)
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