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一间53㎡商铺”等8个项目的澄清公告
2025年1月16日,我中心发布了关于“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一间53㎡商铺”等8个项目的流转公告,现需对流转期限进行变更说明,原公告中的“流转期限为一年”现变更为“流转期限为三年”,此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变更后的流转公告自即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公告期。
原流转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特此公告!
8个流转项目变更后的流转公告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一间53㎡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一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53㎡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精品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63644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 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191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二间54㎡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二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54㎡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药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64845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194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三间26㎡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三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26㎡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商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31221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 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93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四间26㎡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四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26㎡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化妆品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31221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93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六间42㎡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六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42㎡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打印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50435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151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八、九间107㎡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八、九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107㎡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蛋糕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128489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385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14间25㎡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14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25㎡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餐饮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30021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90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13间52㎡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13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52㎡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餐饮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62443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187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尾款,于每年2月10日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 ||
公告时间 |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
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