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国有经营性资产流转公告
为响应政府号召,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经 阿克苏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14间25㎡商铺 在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https://akesu.nongjiao.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标的名称 |
阿克苏市东大街34号办公楼一层门面第14间25㎡商铺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团结社区北京西路11号(原东大街34号)第14间商铺 | ||
标的面积 |
25㎡ |
标的性质 |
门面房 |
标的使用现状 |
餐饮店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30021 元/年 |
流转期限 |
2025年2月10日至 2028年2月9日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 | ||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开设商铺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缴纳竞拍保证金9000元后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2.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3.受让方自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剩余尾款,以后每年于2月10日前缴纳租金。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取得最终成交资格的受让方须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向转出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500元,受让方在流转期间无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 | ||
公示时间 |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杜宇羲(1859933773)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何杨星(18167537025)
阿克苏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5 年 1 月 16 日